小電影院迷醉案件
一個大單位的小電影院播放廳播齣電影。一共十八行椅子,每一個座位都是單獨的,大家都在安靜觀看電影,沒人站起來出去,十分鐘左右的時候有兩個人換了座,但是聲音幾乎聽不見。在二十分鐘左右的時間,有幾個走動的聲音,有人去休息廳,有的人從大門出去了,但是也很輕。看到四十分鐘的時候,突然電影院停放電影了,在黑暗中傳出走動聲和各種騷動,也有皮鞋的聲音,在這種什麼都看不見的情況下,一片漆黑,只能感到一些異常的聲音和一股刺鼻的味道。
等燈光打開,已隔了十多分鐘,在一股刺鼻的味道那裡,有人發出尖叫,大家發現坐在第七行中間的一個人發現在黑暗中被藥物乙醚昏倒,書包也被翻過,裡面丟失了一些紙質資料,但是資料都不重要,都是算草紙一類。然後緊閉電影院的門,所有的人都不能出去,請公會調查人當了一回偵探,來調查。
根據調查,這個被昏倒的人本來坐在第十四行的一個椅子上,在電影放映十分鐘的時候,因為自己沒戴眼鏡,看不大清楚,跟前面第七行的一個認識的人換了座位,在停電以後,這個人在第七行的椅子上,被人弄昏,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意識了。
當然,兩個人的書包在換座時也換過。
後來換到第十四行的那個人的書包里有許多重要資料,其中有關於當場看電影的其中三個人的工作中的秘密情報,這份絕密資料他正準備等電影結束后給有關人士送過去。公會偵探說:「看來,這是個盜竊未遂,乙醚至昏案件,犯案人的目的不是被乙醚昏倒的人,而是原來坐在第七行,後來換到十四行的那個掌握絕密資料的人.」
文件涉及三個人物,當時都在電影院,他們的答話是:
A:(坐在第10行最靠里的位置,角落黑暗)我真的都不知道這是誰幹的,燈一黑我就待在座位上。
B:(坐在第3行,附近的座位沒有人)黑燈那會兒,我去了外面逛了逛,後來電影開演,我又回來了。
C:(坐在第16行)黑燈以後,我看見許多人去了休息廳,我也去了。
後來偵探又問了這三個人旁邊的人,旁邊的人都說沒有發現過多的動靜,因為影片聲音較大,大家都注意看電影。只有一個人說在電影停放前,好像一束星光從外面閃過,我覺得像是流星飛竄的天文現象,但是並沒有去注意看,因為一瞬間閃過後,就消失了。
進一步看,電影院現場,找到一副乙醚的手帕,在影院後排有一堆被扔掉的沒用的算草紙資料和小型手電筒。檢查三個人的包中,A的包里有一支筆,一副黑色手套, 和小的天文望遠鏡。B的包里有一副隱形眼鏡的盒子,一疊書稿,裡面記錄了日程安排,其中有寫今天看電影的安排,另外還有一個陳舊的橡皮膏。C的包里有一副乾淨手帕,還有一個大的手電筒,手電筒照得很亮。偵探又注意到三個人的鞋,A的鞋是皮鞋,B的鞋是布鞋,C是旅遊球鞋。電影院有兩個出口,一個是大門,一個是休息廳,從休息廳不經過電影院,也可以出去
偵探檢查了電影的控電設備,在電影院外面的廣場上偏僻角落裡,發現確實比較陳舊,有一處有曾經漏電的痕迹。
偵探恍然大悟,說,原來這個用乙醚暈倒別人的人是他!請問,那個犯案的人是A,B,C當中的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