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罪犯在星期六的時候被判死刑,「死刑在下周七天中的某一天中午12時正舉行,」法官說。「但是,只有在執行當天早上通知你,你才會知道是哪一天。」這位法官以言出必行而著稱。說完上述話后,罪犯和律師回到監獄。
律師面帶微笑,說道「你沒看出來?法官是無法執行絞刑的。」「因為,第一,下周六,也就是下周七天中的最後一天,是不能執行的。因為,下周五下午你如果仍然沒有被服刑,你就可以預期死刑在明天,也就是周六。這樣,和法官說的判決不符,因為他說只有當天早上才知道。因此,星期五變成可以執行的最後一天。但是,因為到星期四時,離執行的時間還有兩天,周五和周六,而周六已經被劃掉,成為不能執行的日子,因此必然在周五。而你既然知道了執行的日子,這和法官的判決又不符。所以周五也被劃掉」
罪犯興奮地說,「因此類推,周四也不行,於是,周三,周二,周一,周日,全部可以去掉!」但是,沒有想到,在周四早上,執行官來到罪犯面前!這實在是很出乎罪犯的意料!
他的推理到底哪裡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