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收到報案。一出租的套房中,發現女大學生程某割腕自殺身亡。死亡約一兩日。死者陳屍床上,左手腕有割痕,刀在床上的右手邊,無外傷跡象。同樣租這邊套房的死者的同班女生孫某,在休假之後上學不見死者,又聯絡不上,於是當晚找到房東打開房門。現場沒什麼可疑之處,桌上印表機留有簡單的遺書,抽屜還發現了安眠藥。死者不是本地人,交際面很小,除了一起租房的孫某之外,只有一個住在本地的男友關係比較親近。警方調查員到達現場視察,看了房間、浴室、角落等。他發現套房中老舊的單門小冰箱的電源拔掉了。調查員將冰箱門打開,看到裡面空無一物,當然也毫不冰冷。然後他看到冰箱底部積了不少水,有些還流到地上。他又去檢視房中的其他地方,未果。
於是他私下問了房東兩個問題:
問:找你開門的女同學孫某與死者,各住這邊多久了? 房東答:都住了一年多了。
問:這個小冰箱是不是孫某的套房中也有一台型號一樣差不多舊的? 房東答:是的,設備都是一樣的。
然後,調查員又問了孫某這樣幾個問題:
問:你在這住這麼久,有清過冰箱么? 孫某答:有。
問:你確定?孫某點頭,一臉疑惑地不知道調查員到底想知道什麼。
終於,調查員向警局報告,這並不是自殺。
請推理:他如何推斷死者並非自殺呢?兇手又是誰呢? 有可能證明兇手嫌疑的物證或人證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