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以下哪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 )。
A、在一起團伙搶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程某委託了辯護人,而於某沒有委託辯護人。
B、王某涉嫌故意傷害,犯罪時未滿18周歲,審理時剛滿18周歲,沒有委託辯護人。
C、限制行為能力人朱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D、外國人路易斯涉嫌盜竊,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沒有委託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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