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還不上借湯姆的錢,便起了殺人滅口的念頭。
某天,史密斯邀請湯姆去他家喝酒,在酒里放了安眠藥,湯姆喝下后不一會就昏昏睡去。史密斯將湯姆捆起來,將湯姆的頭按在預先準備好的一桶水裡,使湯姆窒息而亡。為了偽造當時不在現場的證明,史密斯馬上去酒吧喝酒,2小時后回到家,將湯姆的屍體運到海邊,拉開湯姆的褲子拉鏈,再把他推入海里。大家會誤認為湯姆在海邊小解,不慎掉進海里。史密斯完事後看了下夜光手錶,是晚上11點15分。
第二天,湯姆的屍體被發現,法醫庫雷斯鑒定后認為,湯姆根本不是意外而是被謀殺的。
請問庫雷斯醫生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呢?
(註:湯姆戴有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