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警局接到报警电话说某位教授家的小保姆死了。于是警察立即赶到了教授家,看到了尸体,尸体没有任何的外伤。
验尸报告显示,她死于心力衰竭,体内也没有任何的内伤或是有中毒的痕迹。在她的眼睛旁边发现有类似布条缠绕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死者生前曾被将眼睛蒙住,在他的手臂上发现了一个曾经被针状物扎过的痕迹,但是没有出血或是戳破,而且这个痕迹非常的新,大概是在死亡前不久所造成的,一直延续到死亡后。手臂上同时还发现有少许残留的水迹,摸上去并不冰冷,用温度及测量此处的温度是30度左右,可是死者正常情况下,这么久应该尸体的温度应该已经和室温几乎相等。通过调查,警察又发现了被丢在垃圾桶里的一根牙签,上面残留有少许的死者的皮肤组织。问推理,教授是如何杀掉保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