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警局接到報警電話說某位教授家的小保姆死了。於是警察立即趕到了教授家,看到了屍體,屍體沒有任何的外傷。
驗屍報告顯示,她死於心力衰竭,體內也沒有任何的內傷或是有中毒的痕迹。在她的眼睛旁邊發現有類似布條纏繞過的痕迹,也就是說死者生前曾被將眼睛蒙住,在他的手臂上發現了一個曾經被針狀物扎過的痕迹,但是沒有出血或是戳破,而且這個痕迹非常的新,大概是在死亡前不久所造成的,一直延續到死亡后。手臂上同時還發現有少許殘留的水跡,摸上去並不冰冷,用溫度及測量此處的溫度是30度左右,可是死者正常情況下,這麼久應該屍體的溫度應該已經和室溫幾乎相等。通過調查,警察又發現了被丟在垃圾桶里的一根牙籤,上面殘留有少許的死者的皮膚組織。問推理,教授是如何殺掉保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