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小故事:
在19世纪80年代,有两位美国人,艾伯特•迈克尔逊和爱德华•莫雷,只用了一个上发条的大钟和几面镜子,来测量光速。他们知道速度是相对的(不妨用通俗的话打个比方:若两人骑自行车相向而行,速度均为每小时16公里,二人竟然相撞,则撞击之力相当于每小时32公里),因此测量光速,要计算自太阳射来的阳光的速度,再考虑到地球自转速度(这速度是很高的,只是由于地面上的事物都和谐一致地随之转动,所以我们通常感觉不到地球自转的速度)。他们把镜子架在不同的方向上,在它们中间又架上一个多面的、旋转的镜子,以增大来来回回测光的距离。最后各方面测出的数字大致吻合,总是接近于每秒30万公里。
这一实验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