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晉國大夫趙盾與其族弟趙穿對國君晉靈公極為不滿,共謀刺殺晉靈公,已經商量好了動手的時機和地點。但趙盾後來又反悔,不想干這麼冒險的事,於是沒有跟趙穿說一聲就離開了晉國首都,不再過問此事。趙穿遂獨自一人按原計劃殺死了晉靈公。
按照現代刑法理論來看的話,趙盾的行為:
A、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B、無罪
C、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D、構成故意殺人罪(中止)
根據以下典故猜成語:
春秋晉公子重耳出亡至楚, 楚成王禮遇重耳,並問:「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重耳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舍,軍行三十里。后重耳返國執政, 晉楚城濮之戰,晉軍果「退三舍以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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