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皇家空军上校林纳德要在三天内拜访我。
我由于有事,在一天下午离开了办公室。碰巧的是,林纳德刚好来我的办公室见我。据秘书说,林纳德来是为了告诉我临时取消会约。秘书笑着说,这个林纳德竟然是个色盲,因为秘书让他走红色的门离开,他却走到了绿色的门。秘书纠正后,他又走到粉色的门。最后还是秘书带着他走了。
我的脸变得煞白。
我发现了什么?
A、这个林纳德是假的
B、秘书杀了林纳德
C、秘书是贼
D、林纳德是贼
一天,一家公司的总裁死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侦探小子也被警长叫来破案,这时,离案发时间很近。 死者XX,55岁,是这家公司的总裁,非常喜欢英语,还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还要求自己的秘书及公司的职员会英语。不抽烟,几十年来在生意上结下了几个仇家。 侦探小子推开门,发现右边的墙上挂着一幅相片,五官端正,没有戴眼镜。他询问了秘书发现这是昨天照的。死者躺在办公椅的旁边,戴着老花镜,死者的秘书说只有在办公或看东西时才会带上老花镜,但在留言薄上写东西时却从不戴眼镜。留言薄是些死者让秘书去做的事情。在留言薄上有被撕过的痕迹,在这页纸上留下了笔写过的痕迹,侦探小子用铅笔显形后就是“Bring my suit”在死者的旁边放着一根高尔夫球杆,球杆上面站着血迹,且没有任何指纹。茶几上有两个托盘,其中一个托盘放着一个装着半杯咖啡的杯子,也没有指纹,另外一个杯子放在XX的办公桌上,沾有XX的指纹。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放着几个烟蒂,上面沾满了唾液,烟头留得很短,最上面的烟头的烟嘴上的牙印非常深,在地上也有许多烟灰,桌子上放着一枝钢笔,笔盖盖得好好地,秘书说这是死者的爱笔。 现场除了办公室里应有的东西,两个托盘,两杯咖啡,眼镜盒与眼镜布。全套高尔夫用具以外(死者自己的),没有任何东西。死者的办公桌上的所用资料都在死者死的前一天批完了,很干净。 嫌疑人有3个人: A:XX的仇家,与XX有同样的爱好,说的一口流利的英语。 B:XX的职员,会一点英语。 C:XX的仇家,不懂英语。
请推理: 谁是凶手?为什么? 这个房子里从头到尾发生了什么? 凶手有什么习惯? 房间里少了什么?(答凶手即可 回答字母)
温热的尸体一个寒冷的冬天,博士给卡尔侦探打了一个电话,请他帮忙调查盗窃案,随后便派秘书开车去接他卡尔与秘书一起来到博士家秘书上楼去叫博士,秘书上楼之后便大叫起来,卡尔闻声赶去。卡尔上楼看到博士今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并且她的身体与衣服都还是热的,应该是刚刚被人杀死的,卡尔对房间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发现窗户打开着,床上放着一张电热毯,很烫手,而且没有叠好,桌子上放着一张,发言稿是为出席学术会议准备的。(房间内没有空调)看到这里,卡尔一把将秘书抓住说:“既然说到是你把收藏品偷走了,接着杀害了博士吧!”请问卡尔的证据是什么?
商人F死在自己办公室,旁边是商人留下的死亡信息“?”,在?下面有一个血手指印。警察找到仨嫌疑人。A是F的老婆,和商人关系不好。B是F的秘书,被商人强迫偷情,并已怀孕3个月。C是F的合作伙伴,因和商人意见不和曾大打出手。凶手是谁?(回答字母)
“那么凶手就是秘书!”
请问:凶手真的是秘书吗?
一日清晨7点,宁静的街头被一阵警笛声打破。原来,在城市边缘的一座别墅里,一位巨富死于家中。经法医的鉴定,其死亡时间是在4个小时前,死因是头部遭到重击。 死者家中被翻得很乱,金钱首饰等值钱物品也不翼而飞。秘书说,他来的时候,大门是开着的,花园里也有脚印。警方在现场勘查,找到了3个人的指纹,第一个是秘书的,还有两个分别是A和B的。 第一发现者是死者的秘书。根据秘书的交代,它是依照惯例去接死者上班。自己五点时一个人在家睡觉,无人证明。但是早上六点一刻出门时和邻居见过面,公寓的出入记录也可以作证。 A是巨富的侄子,也是他唯一的亲戚。秘书交代,巨富的侄子A是一个小混混,整天不务正业,前些天还去了东京。过了5个小时,A才回到了香港。据A交代,他是无辜的,他在昨天夜里5点正和朋友喝酒结束,有不在场证明。并且,警方请翻译问东京旅馆的看门人,说A的确是7点接到香港的电话,才回到香港的。 经过警方的搜查,抓住有犯罪前科的小偷B。B曾来此偷过一次,被秘书抓住,念其初犯,被教训一顿之后就放过了,其他方面和巨富没有关系。B只说自己完全不知情,对其他保持缄默。有人见过他在五点半的时候在巨富家附近出没,而快六点时,B正准备回到家中。
请问凶手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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