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莎小姐跟胡克船長在酒店訂完婚後,船長就出海走了。次日麗莎在酒店被殺。案發現場,警察告訴福爾摩伍,麗莎在市郊有一套公寓,平時都住在那裡。有個叫傑克的小夥子,一直在追求麗莎。福爾摩伍聽完,把金筆一擱就去找傑克,他問傑克:「你知道麗莎小姐被殺的事嗎?」
傑克驚訝地說:「不,不知道!」
「你不知道就好。」福爾摩伍邊說邊下意識地到口袋裡掏筆。「糟糕,我的金筆丟麗莎桌上了,麻煩你幫我取回來好嗎?」傑克答應一聲迅速離開。
半個小時后,把金筆送給福爾摩伍的傑克,立即被逮捕了,福爾摩伍認定他就是兇手。
請推理: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