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一,錢二,孫三,李四,周五,吳六6個人,都和某件命案有所關聯。其中有被害者,兇手,證人,警察,法官以及執法官,而且每個人都只具備一種身份,但是不曉得確定的對應關係。
據調查,兇器是一把手槍,被害者在心臟部位挨了一槍后當場斃命。證人說,他雖然沒有親眼目睹命案的發生經過,但是,當天他在聽到一陣爭吵后,就傳來槍聲。
經過一番槍戰後,兇手終於被逮捕了。審判后,兇手被判死刑,並且已經行刑完畢。
已知:
1、周五認識被害者和兇手。
2、法官在法庭上,叫趙一解釋開槍的理由。
3、錢二是吳六生前最後見到的人。
4、警察在法庭上說,他是從兇殺現場附近,把孫三帶到分局的。
5、李四和錢二沒有機會碰面。
你能推理出他們在這場命案中的兇手是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