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號上午民警見到了報案人張某,據其陳述,他是8點43分接到去收電費的妻子的電話,電話里說:求求你放過我,我女兒還小。之後始終聯繫不上妻子。妻子大概是8點出的門,張某不知道具體上哪兒,倒是妻子好友提供了條線索「十八巷「。十八巷社區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在張某家西面,步行二十分鐘左右就到,從一號巷走到十八號大概要十幾分鐘。民警到了那裡也並無更多線索,只得挨家挨戶進行走訪,兩天下來,受訪者都說5號那天沒看到來收費,前十二號巷基本是4號交了費,除了三號巷、五號巷分別有一戶,四號巷有兩戶說是沒交費,后六號巷都還沒交費,警局合計之後,決定縮小範圍,進行二次重點排查,結果總算在一間屋子裡發現蛛絲馬跡證實張某妻子已遇害,並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你能說出二次排查的重點區域是哪幾號巷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