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外的公路上,有個騎摩托車的人摔傷了,躺在車後面,與此事故有關的兩個年輕人各說各的理。青年A:「那是因為B太調皮了,他丟石頭打那個騎摩托車的人,才使對方從車上摔下來。」青年B:「不是我的責任,是A辱罵騎摩托車的人,對方回頭,不料竟撞上電線杆。」 已知這兩個青年有一個說的是真話,到底誰說的是真話?
A、說真話的是A
B、說真話的是B
C、無法判斷
一位患了中耳炎的老人和一名男青年同乘一部電梯, 男青年忽然朝他大罵道:"真混蛋!你這老頭的耳朵怎麼這麼臭?" 你猜老人說了一句什麼話去反擊男青年?
青年問禪師:「大師,我很愛我的女朋友,她也有很多優點,但是總有幾個缺點讓我非常討厭,有什麼什麼方法能讓她改變?」 禪師淺笑,答:「方法很簡單,不過若想我教你,你需先下山為我找一張只有正面沒有背面的紙回來。」青年略一沉吟,默默地掏出...
請問青年掏出了什麼?
某日深夜,游泳館外的路上發生一起攔路搶劫殺人案,正巧被游泳館內跳水隊的教練目睹。這位教練是退役的跳水運動員,他報稱:案發現場離他住宿的房間陽台約50米,當時他正巧站在陽台上,他看見兇手是個理小平頭的青年,月光下可看到青年右眼眼瞼有一道疤痕。於是,游泳館附近有相似特徵的青年王濤被傳訊。警方在秘密搜查他家時起獲一把與受害人傷口相吻合的大號彈簧刀,可王濤說:「我沒有干過這事,這事和我無關,一定是有人陷害我。」久審不下,偵查員十分頭疼,忽然他想起一件事,立即抓獲了兇手。
請問,兇手究竟是誰?
一輛公共汽車上,有一位青年乘客在搶著下車時,把陳年的車窗玻璃給撞碎了。 當時,售票員便攔住了青年的去路,和顏悅色地對他說:「同志,玻璃是你打碎的,按規定,你必須賠償。」青年很不服氣,因為他真的不是有心的。況且,那玻璃本來就年日已久,加之當時上車下車人多擁擠,他又怎麼甘心自己負擔這個賠償費用呢!於是,他反問售票員為什麼要他賠。售票員倒很耐心地說:「損壞了人民的財產就應該賠。」 聽了售票員的解釋,青年笑了。然後回了一句話,使得售票員無可奈何,只好任隨青年走了。 青年是怎麼為自己辯解的?
PM 11:30 一聲槍鳴劃破長空。 PM 11:40 警方趕到現場。 警方發現,在4樓通向5樓的樓梯拐角處,一名青年男子(小柯)中槍身亡,倒在血泊中。現場除了一把手槍之外別無他物,手槍上採集不到任何的指紋。 據樓下門衛的印象,在11點左右,小柯並非單身上樓,和他一起上樓的還有另外一名男子,不過對此男子沒有注意,因此不敢確定該男子是否本單位的住客,而且也提供不了該男子的任何資料給警方。 在屍體的左右方向的2間房間主人分別是401的肖華和402的王思捷。負責調查這起命案的是探員陳銘,據了解,肖王和死者小柯都有過糾紛,兩人都有殺人動機。很快,陳銘就決定先從這2個人展開調查。 PM 11:50 首先是401的肖華。 陳銘按了足足有1分鐘門鈴,肖華才打開房間。在做了自我介紹之後陳銘步入房間,發現整個房間瀰漫著一股很重的煙味,原來是肖為了晚上能夠舒服睡覺而點燃的蚊香發出的味道。電視機打開著,陳問為什麼這麼久才開門,肖表示自己開電視一定要帶耳機,而且耳機聲量不小,一般來說是聽不到外面聲音的,所以聽不到外面槍鳴。當問到11點30分肖在做什麼時,肖表示自己當時正在看球(已結束),而且他說出了這場直播比賽的進程,以表示自己不在場證據的真實。陳銘又仔細勘察了肖的房間,然後離開。 PM 11:55 接著輪到402的王思捷。 這次陳銘按了足足3分鐘門鈴,才有一男子打開房間。擔心該男子如果是兇手,剛才極有可能他在拖延時間銷毀證據,所以陳還沒做介紹,未經允許馬上衝進房間四處查看。發現屋內並無異狀,但是非常整潔乾淨,似乎剛做完打掃。陳表示歉意后開始問話,開門男子就是屋主王思捷,他原來是一名退休警察,多年前因公致殘(耳朵受損,聽力很差)。在問到11:30在做什麼事時,他表示他在家打掃房間,然後進浴室洗澡,具體時間記不住了,但沒有人能夠證明。由於聽力嚴重受損,所以他表示只聽到外面有巨大聲響,但和槍鳴聲音相差甚遠,所以自己沒太在意。陳銘心裡狐疑,聽力再差或許也不該完全聽不到槍鳴才對。而且在問話過程中,王一直面露慍色。 陳銘步出402,此時手下警員表示在11:35分左右,2個房間中的一個房間有撥出電話的記錄。陳銘一看記錄,明白了撥打電話的一方,雖然在剛才調查中,2人卻沒有提及此事,但是這個小插曲卻使案件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請推理兇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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