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11點左右,在Z城郊區保密室的一份機密文件失竊了。罪犯是開著汽車去的,在現場的院子里留有十分清晰的輪胎印,公安人員用石膏將此輪胎印取下來。
經過進一步調查,找到了這輛車。經查證這輛車的輪胎和現場的輪胎印完全吻合。於是便找到車主調查。
「沒有這回事。星期六晚上我一直都待在家裡和朋友聊天,車子也一直停在附近的收費停車場。」
車主有十分可靠的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
公安人員又找來停車場的管理員,管理員證實這輛車子整晚都停放在停車場。他還說:「整個晚上我雖然沒出屋,但我坐在窗子前仔細地看著每輛進出的車,他那輛車的樣子很獨特,所以我敢保證那輛車絕對沒出過停車場。」
那麼,這輛沒出過停車場的車子,為什麼會在作案現場留下輪胎印呢?
真的是這輛車子的輪胎印嗎?還是警察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