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研究所经长期研究,反复实验,获得了一项新技术,该技术资料存放于研究所的资料柜中。刘某是研究所的技术人员,未参加该技术的研究工作,但是刘某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复印了该技术的全部技术资料,并且冒用研究所名义与某科技公司签订转让合同,以10万元技术转让费转让该技术。这份技术转让合同有效吗?
A、有效
B、无效
在太平洋某处海底深40米的地方,有一个日本的水生动物研究所,专门研究海豚、鲸鱼的生活习性。研究所里有主任高森和三个助手清江、岛根、江山。那里的水压相当于5个大气压。 一天,吃过午饭,三个助手穿上潜水衣,分头到海洋中去工作。下午1点50分左右,陆地上的武滕来到研究所拜访,一进门,他惊恐地看到高森满身血迹地躺在地上,已经死去。
警察到现场调查,发现高森是被人枪杀地,作案时间在一点左右。据分析,凶手就是这三个助手其中之一。
可是三个助手都说自己在12点40分左右就离开了研究所。
清江说:“我离开后大约游了15分钟,来到一艘沉船附近,观察一群海豚。” 岛根说:“我同往常一样到离这里10分钟左右路程地海底火山那里去了。回来时在一点左右,看见清江在沉船旁边。” 江山说:“我离开研究所后,就游上陆地,到地面时大约12点55分。当时增川小姐在陆地办公室里,我俩一直聊天。”增川小姐证明江山一点钟左右确实在办公室里。
听了三个助手的话,警察说:“你们之中有一个说谎者,他隐瞒了枪杀高森的罪行。”
你能推理出谁是说谎者和谁是枪杀高森的吗,为什么?
化学研究所里今天来了两位新人Carl和Joy,成为研究所的第四第五位成员。可是没想到,他们才来了几天,Joy就被发现死在了研究所的实验室里。
发现Joy死亡时是下午一点。一般研究所里不便警方大规模勘察,所以警长只好当场询问研究所里的人。
“Joy自打来了研究所,我一直很喜欢他,因为他对研究非常感兴趣,每天中午只有他留到很晚才去吃饭,这个实验的操作员我特意换了他,就是为了实验尽快完成。”所长Jeff说。
研究员Burt说:“中午的时候我去吃饭了,开饭时间是十二点二十,我早就饿了,所以先走了。临走前还看见Carl和Joy在实验室看资料呢。”
“当时实验室里面就你们三个吗?”警长问。
“是啊,其他人不参与这个实验。”Burt答道。
“我跟Joy看了一会儿资料,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就先去吃饭了,之后只有Joy在实验室里,说什么要把资料看完才肯走,那么多资料,他看得完吗?当时我还看了看手表,已经十二点五十五分了。他可真是个疯子!天天都这样,现在好了吧。”Carl说。
“那他的尸体呢?”警长问。
“惨不忍睹,胸口处都是血,像是一把刀刺进去似的,我们谁也不敢去碰。不过所长刚才已经让人把尸体拖过来了。”Carl说。
果然,一个身影出现在警长面前,那人(Karl)弯着腰正拖着一个人。拖过来了。经确认,的确是Joy的尸体。
“长官……嘿,累死我了。他可真沉。”Karl气喘吁吁的说。
“谢谢你了。”
“可不是。我去拖他的时候他全身都是血,你看,连我的衣服都被染红了。要是今天我参与实验,这死的可就是我啦。”Karl指着自己的衣服给众人看。果然,深深浅浅的血迹到处都是。
警长思考了一下他们刚才说的话。他知道Joy为什么死了。
那么凶手是谁呢?
某机械厂需要一台国内市场没有定型产品的机械,于是与某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机械研制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厂负责提供设计参数,如达到验收要求,研究所继续改进,机械厂不再另付研制费用。研究所应于半年后完成研制任务,届时向机械厂提供样机两台,样机保修一年,机械厂提供30万元作为设计、研制和产品费用。签约后,机械厂先支付了22万元预付款。半年后,研究所交付第一台样机,机械厂认为样机未达到约定的要求而拒收,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对此合同的性质双方说法不一,机械厂称是加工承揽合同,研究所称是技术开发合同。
请问,合同属于什么类型?
某农科院研究所经过一年的研制,开发出一种新型农药,一切生产准备工作就绪后,却因剂型不稳定无法投产。在他人介绍下,研究所找到了某农药厂老工人褚某。双方协商确定,褚某在半个月内为研究所解决农药剂型问题,并保证该药品浓度为40%乳剂,研究所负责提供确定剂型的一切协作事项及经费,并在新型农药第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向褚某支付适当报酬。合同订立以后,褚某按其解决了农药剂型问题,但是他对研究所支付的报酬不满,提出自己付出了大量特殊的脑力劳动,提供的服务属于技术服务,应当收取技术服务费。
请问,研究所应该付技术服务费吗?
曙光研究所为了加强与合作单位的科研合作,需要派出若干名科技人员前往合作单位开展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研究所领导决定:
(1)在甲和乙两人中至少要派出一人;
(2)在乙与丙两人中至多能派出一人;
(3)如果派出丁,则丙和戊两人都要派出;
(4)在甲、乙、丙、丁、戊等5人中至少应派出3人。
据此,可以推出必定会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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