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攪拌站向某水泥廠訂購了500噸水泥,合同約定因為水泥質量太大,水泥廠分5次交付,每次交貨數量為100噸,攪拌站第1次收到水泥后支付1/5貨款,收到所有水泥后確保無質量問題就支付所有的尾款。第1批水泥到貨后,沒有質量問題,攪拌站支付了1/5的貨款。但是第2批水泥經檢驗質量不合格,攪拌站要求水泥廠立即停止供貨,並提出解除合同。一批不合格,攪拌站就可以解除合同嗎?如果解除合同,第1批已經送到的水泥怎麼辦?
A、可以,全額退款
B、可以解除第2批及以後的合同
C、不可以
讚揚一個歷史學家對於具體歷史事件闡述的準確性,就如同是在讚揚一個建築師在完成一項宏偉建築物時使用了合格的水泥、鋼筋和磚瓦,而不是讚揚一個建築材料供應商提供了合格的水泥、鋼筋和磚瓦。 以下哪項最為恰當地概括了題干所要表達的意思?
據說,目前(截止2017.11.11)世界上最大的鋼筋水泥圓頂建築是始建於公元前的「萬神廟」,這是真的嗎?
水泥的原料是很便宜的,像石灰石和隨處可見的泥土都可以用做水泥的原料。但水泥的價格會受石油價格的影響,因為在高溫爐窯中把原料變為水泥要耗費大量的能源。 基於上述斷定最可能得出以下哪項結論?
某水泥廠與某攪拌站簽訂水泥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半個月後,水泥廠將水泥運送到攪拌站,攪拌站先行支付3萬元,其餘7萬元到貨付款。半個月後,水泥廠如約將水泥運到攪拌站,攪拌站稱他們已經將收貨權轉讓給某建築公司,水泥廠應將水泥運送到建築公司。攪拌站負責人還稱建築公司收貨后,攪拌站再付款給水泥廠。水泥廠認為攪拌站轉讓權利並沒有進行通知,要求攪拌站當場收貨驗貨。
請問,送貨上門時才說收貨人已改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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