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果園與上海某果品公司簽訂臍橙收購合同,雙方約定,果園為果品公司提供臍橙10噸,當年11月1日運送至果品公司,果品公司支付價款25萬元。果園按照約定將臍橙運送至果品公司,果品公司支付價款20萬元,並稱待檢驗完畢合格后再支付剩餘款項5萬元。11月8日,果園去果品公司索要剩餘的欠款時,果品公司才去檢驗臍橙,並聲稱部分臍橙腐爛,不願意支付剩餘款項5萬元。經查,是由於果品公司沒有及時檢驗和妥善保管,臍橙才腐爛的。相關損失應由誰承擔?
A、果園
B、果品公司
某果品公司與甲農場簽訂了一份蘋果買賣合同,果品公司當場交付了1萬元的定金。離合同正式履行只有一個星期時,甲農場通知果品公司,農場因蟲災蘋果大量歉收,不能按時交貨。甲農場提出乙農場欠甲農場大量肥料款,願意用貨抵債,乙農場的蘋果質量也很好,如果果品公司同意,可以由乙農場代其交貨。果品公司對乙農場進行了考察,同意甲農場的意見,並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但是讓果品公司氣憤的是,直到約定的履行期結束,乙農場也沒有供貨,原因是其貨物供不應求,沒有蘋果供應給果品公司。果品公司和甲農場約定的第三人乙農場沒有履行合同,果品公司怎麼辦?
果品公司看到去年夏天西瓜緊俏,今年很早就向各地農場派發收購單,收購單中寫明:「各農場如有合格西瓜,我公司必定以合理市場價採購。望能及時回電與我公司聯繫,協商相關事宜。」在去年的行市影響下,今年種西瓜的人特別多,而且上天也照顧,西瓜大豐收。各地農場都抓緊向果品公司送西瓜。對源源不斷的西瓜,果品公司或者壓價收購,或者直接不收。有一農場提出果品公司的宣傳單是要約,果品公司認為自己的宣傳單隻是要約邀請,自己可以不按收購單上的說法進行收購。
請問,收購單屬於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某貿易公司與某物流公司長年合作,每次都對運輸方式進行詳細約定,但是,這一次雙方對運輸方式沒有做具體規定,因為這次運送的是十分精細的精密儀器,雙方對其運輸方式都不能確定,在合同中只約定「物流公司為確保儀器安全,應採用最佳方式進行運輸」。物流公司第一次接手這樣的業務,在請教專家后,採用了集裝箱進行運輸。儀器平安到達指定地點,貿易公司在支付費用時覺得費用太高,認為物流公司採用的方式最貴,但不是最佳的方式。貿易公司的說法正確嗎?
某包裝公司與某實業公司簽訂泡沫箱定購合同,雙方約定實業公司提供泡沫箱20000個,包裝公司在貨物運到后當場結算貨款。合同簽訂后,實業公司積極聯繫貨源,但是一直沒有找到足夠量的合同約定款型的泡沫箱。約定期限將至,實業公司提出,公司現在泡沫箱數量不足,能否先運送一部分,其餘部分盡量早點運至。包裝公司在調查了解了實情后認為,如果20000個泡沫箱同時運至,公司將沒有足夠的地方存放,先運送一部分反而更好,於是答應了實業公司的要求。如果包裝公司不答應實業公司的要求,合法嗎?
某果品公司到某地預購水果,因為其合作夥伴多是果農,於是果品公司預先準備了格式合同,果農簽字合同即告成立。但是當地有幾個果農組成了自助組,他們提出果品公司的格式合同存在一些問題,要求與果品公司的負責人進行談判。果品公司的業務員提出合同都是公司統一製作的,其中充分考慮了果農和公司雙方的利益。可果農提出,如不現場談判,修改合同,他們將不與果品公司合作。
請問,格式合同就沒得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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