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暗號愛好者被殺在自家房裡,屍檢表示死者死前仍有二十分鐘的掙扎。大偵探對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死者左手死抓著福爾摩斯偵探大全,右手中留有一張字條的碎片。經過鑒定,字條上的筆跡是被害人生前所寫(字條排除兇手栽贓)。
碎片有十張分別是:231、912、1911、518、42、125、112123、25、25、9。大偵探看了看碎片,有點迷惑不解。這時助手說:嫌疑人是這三個:A(律師),B(水手),C(郵遞員)。
聰明過人的大偵探一聽,再看看福爾摩斯大全上的柯南道爾畫像,恍然大悟說:原來被害人是這個意思!第二天,大偵探得出字條上的意思,立刻逮捕了嫌疑人。那麼問題來了 :字條到底是什麼意思?兇手又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