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泥厂与某搅拌站签订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半个月后,水泥厂将水泥运送到搅拌站,搅拌站先行支付3万元,其余7万元到货付款。半个月后,水泥厂如约将水泥运到搅拌站,搅拌站称他们已经将收货权转让给某建筑公司,水泥厂应将水泥运送到建筑公司。搅拌站负责人还称建筑公司收货后,搅拌站再付款给水泥厂。水泥厂认为搅拌站转让权利并没有进行通知,要求搅拌站当场收货验货。
请问,送货上门时才说收货人已改变,怎么办?
A、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B、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
某饮料集团赠送给某乡100万元,在赠与合同中饮料集团明确表示将赠与的钱用于希望小学的建设。乡政府认为希望小学已经有其他单位捐款了,希望希望小学将受赠的权利转让给该乡农家书屋。希望小学可以转让其受赠权吗?
于某是制衣厂老工人,由于他工作经验丰富、手工精巧,成为制衣厂的活招牌。某婚庆公司与制衣厂签订定做合同,要求于某亲手制作。合同签订后,于某因病不能工作,该制衣厂除了于某以外没有其他人可以缝制合同中的衣服,于某的徒弟赵某新开了一家成衣店,赵某可以缝制这些衣服。制衣厂可以将衣服转由赵某缝制吗?
某搅拌站向某水泥厂订购了500吨水泥,合同约定因为水泥质量太大,水泥厂分5次交付,每次交货数量为100吨,搅拌站第1次收到水泥后支付1/5货款,收到所有水泥后确保无质量问题就支付所有的尾款。第1批水泥到货后,没有质量问题,搅拌站支付了1/5的货款。但是第2批水泥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搅拌站要求水泥厂立即停止供货,并提出解除合同。一批不合格,搅拌站就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合同,第1批已经送到的水泥怎么办?
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人工费、材料费等不因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采用固定包干价格,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后,物价上涨,造价比签订合同时成本高了45%。如果按合同价格施工,估计要亏损80万元左右,但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合同条款规定为由拒绝增加工程款。建筑公司应该怎么办?
某药业公司向林某借款20万元,一直没有偿还。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以个人名义向林某归还了该笔欠款,林某确认20万元债权转让给杨某。药业公司随后出具了承诺书,对向林某借款进行了确认。杨某要求药业公司归还欠款,称自己向林某还了借款,林某将债权转让给他,有权要求公司归还转让借款20万元。药业公司称杨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董事会成员,其参与制作的承诺书的真实性无法判断,不予认可债权转让。
请问,企业能否将债权转让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新浪微博 70,000+
移动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