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機械公司與某貿易公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該貿易公司供給機械公司200噸鋼材,每噸價格為2800元,分4次供貨,每次供貨50噸,第一次供貨時間為9月1日,以後每月1日為供貨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0日,貨到以後10日內付款。合同簽訂后,雙方開始履行。前3次供貨,雙方都按約履行。在第4次供貨前,機械公司與貿易公司合併為機械貿易公司,主要對外經營建築材料。第4次供貨還需履行嗎?
A、需要
B、不需要
某鐵藝廠與某建築公司簽訂門窗定做合同,合同約定由鐵藝廠按建築公司的要求製作兩道共計價值5萬元的不鏽鋼大門。合同訂立后,鐵藝廠因為承接了另外一單大生意,沒有與建築公司協商,自行將定做任務轉讓給了其長期合作的另一鐵藝公司。建築公司可以未與自己協商為由主張轉讓無效嗎?
某水電站與某商貿公司簽訂貨物買賣合同,合同簽訂后,水電站得知,商貿公司與另一公司合併。原來,商貿公司是劉某的一人公司,在經濟危機的衝擊下,該公司有些難以支撐。因為劉某與水電站以前有業務來往,所以還有生意可做。為增強公司的競爭力,劉某決定與另一公司合併成為一家大型商貿公司,在履行合法手續后,新公司成立了。那麼,原商貿公司與水電站簽訂的合同還有效嗎?由誰履行?
某物流公司長年在某汽修廠做汽車保養和修理,欠下修車費5萬元。雙方約定2005年10月歸還,但是到期后物流公司稱資金不足沒有歸還。物流公司從來沒有拖欠過汽修廠任何費用,汽修廠於是稱不著急並不急於要求其還錢。2006年底,物流公司遷移到外地,經汽修廠同意,物流公司將5萬元債務轉移給了原物流公司負責人趙某。2010年2月,汽修廠要求趙某還錢,趙某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稱自己已沒有還款義務。
請問,趙某的說法正確嗎?
乙公司欠甲公司30萬元,同時甲公司須在2010年9月20日清償對乙公司的20萬元貨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與丙公司簽訂書面協議,轉讓其對乙公司的30萬元的債權。2010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關於轉讓債權的通知后,便主張20萬元的抵銷權。乙公司能否向新債權人即丙公司主張抵銷?
某絲綢公司經過合理整改,生產的產品適銷對路,經濟效益很好。經股東會商議,決定將產和銷分開,絲綢公司分離為絲綢生產廠和絲綢銷售公司兩家公司。分立前,絲綢公司接了大量訂單,簽訂了許多合同。分離后,絲綢生產廠提出,他們現在的是生產任務主要來自公司分立前簽訂的合同,這些合同產生的效益一分為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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