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某周五晚上20:13分,同事聚會後,陳東在街邊的一個拐角,被人割破了頸部大動脈,失血過多而亡,他的屍體旁放著一束藍色繡球花,死者身上的財物被盜,後來抓到一個小偷,他只承認自己偷東西,不承認殺人,並且供述,當時在附近閑逛,很隨意地瞥見一個人蹲著,還拿藍色繡球花放在一旁,因為那時下起小雨,對方撐著傘,他背對著自己,看不清是男是女,沒當回事就走了,不知道那個人已經死了,以為那人只是喝醉了,躺在地上,後來走近一看,才知道他被殺害了,自己才趁機偷錢。
警方接警后,開始嚴密的調查,兇器就在現場,同時發現有四個人有很明顯的作案動機,並且核實他們的不在場證明。
謝玉玲,女,死者的前女友。因為死者老愛沾花惹草,她一氣之下,與死者分了手。她說,案發時間,正好與好閨蜜在KTV唱歌,玩得很開心,很多人可以證明。
周信,男,謝玉玲的前男友。因為她拋棄自己而與死者在一起,於是恨毒了死者。他說,本來和幾個哥們約好了去吃飯,後來他們有事爽約了,他不開心,一個人找了一家餐廳喝酒吃菜,吃完,就回家了,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田美,女,死者的女性朋友。多次向死者示愛,均被拒絕,情緒方面波動很大。她說,她那天上班時被領導罵了,和同事也處得很不愉快,就一個人去看電影了,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巫山,男,曾是死者最要好的朋友。因為喜歡田美,為她打抱不平,於是對死者惡語相加。他說,前幾天田美為了死者和自己鬧彆扭,他這幾天心情一直都很惡劣,到健身房拚命健身來發泄,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