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
一天早晨,在一棟大樓的樓頂,發現了一具屍體。
死者是某家公司中的一名高管,也是一個老財迷。今年44歲,死亡原因是遭到鈍器擊中頭部致死,死亡時間大約是昨天20:30-21:30。兇器是地上的兩塊磚頭。死者身穿灰色大衣和褐色褲子。死者的頭部有兩個帶血的腫塊,只有一個是致命傷。渾身汗臭味兒。手上的手錶也已經損壞,時間停留在了21:03,並無檢測到指紋(不排除有擦掉的可能)。死者患有近視,若不戴眼鏡就會覺得不適應,正巧昨天他的眼鏡離奇丟失了,只好出門再去買一副。因此無法駕車上路,選擇了步行。死者的身上帶有煙、打火機、錢包以及手機,同時也找到了裝有新眼鏡的眼鏡盒和一張握成一團購買發票,發票上的購買時間是20:53。可是眼鏡的度數卻與原本死者戴的度數不符。死者出門的時間是20:05,他的家距離眼睛店較遠,步行大約需20分鐘,乘車也需10分鐘,若是跑步需15分鐘。根據眼鏡店內的工作人員表示確實在晚上8:45-8:55有一位身穿灰色大衣的中年男子光臨本店。
<另一起案件>
眼鏡店緊鄰著一家銀行,前不久發生了一起搶劫事件,這起案件的主角是一位作案高明的犯人,在施行犯罪前將附近一帶的監控攝像頭全部銷毀,包括死者前去的眼鏡店和大樓在內,並設置了一些手法和機關完成犯案。最終還是被一名機智的警員發現了破綻揭露真相,走投無路選擇從一棟大樓上跳下自殺,這棟大樓正是這起命案死者所在的大樓。警方調查了犯人的身份,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單身。因賭博輸了錢從而選擇了犯罪這條路。不過奇怪的是,被偷走的錢仍未找到。這起搶劫案的犯人和命案的死者曾在同一家酒館喝酒相識。不過就在高管去世的后一天(也就是題中指的今天)在這名搶劫犯的家中發現了偷來的錢。
<案發現場>
大樓距離死者家和眼鏡店都有些距離,在地上發現了一些死者手錶鏡面的玻璃碎片和兇器,其他並沒有發現什麼和命案相關的物品,大樓的對面是一棟正在裝修中的居民樓房,一名裝修工人(目前視為戊)稱,大約在20:30有聽見對面大樓樓頂傳出類似於手機的電話鈴聲,之後聽見叫聲以及摔倒的聲音,他也並沒有在意。
<嫌疑人>
①死者的妻子(甲):一名編輯,42歲。雖然是夫妻關係,不過與死者相處並不好,經常吵架 。
②死者的酒友(乙):一名保安,50歲。經常和死者一起喝酒,曾向死者借了點錢,至今未還。前不久也因為錢的事起了爭執。
③死者的同事(丙):同是高管,48歲。與死者是競爭對手。
④死者的同學(丁):一名工人(同為居民樓房的裝修工人),44歲。小時候經常欺負死者,如今雙方地位的不同導致局勢扭轉(到死者欺負他了),他的手臂受了傷,身上有擦傷,他說是運磚時受的傷。
<嫌疑人證詞>
甲:昨天我去參加了我的同學聚會,一天都不在家,案發時間我在商場里購物,我的同學們可以為我證明。
乙:我昨天和他打了通電話,是關於錢的事。八點多我有事出去了會兒,九點之後我就一直都在家裡,我的妻子可以證明。
丙:我昨天下午和他在談論有關工作的事,晚上我要加班,所以我沒不在場證明。
丁:昨天晚上我都在工作,我聽見對面有人講電話,我記得很清楚那是他(指死者)的聲音。之後我在21:05回家了,我是單身沒有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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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四個嫌疑人都素不相識。
2.案發現場附近一帶的居民稱,曾在昨晚看見乙和丙先後進入大樓(兩人並沒有撞見),每個人在大樓里待了10分鐘左右。
3.乙和搶劫案的犯人是好朋友,搶劫犯曾和乙一起在酒館喝酒。
4.甲在購物時說要上洗手間,結果一去就是30分鐘。
5.眼鏡店距離大樓步行需10分鐘,跑步只需5分鐘。大樓距離死者家步行需15分鐘,跑步需10分鐘。
6.除了死者與他妻子外其他嫌疑人的家都離案發現場較近。
7.當天晚上丁看見死者上了樓就一直盯著那棟樓看。
請找出兇手還原作案過程以及證據。(如果有bug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