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拉醫生的診所和坦布斯醫生在同一條街上。
一天晚上,戈拉醫生接到電話,說有個小孩發高燒,他藥箱都來不及帶,把需要的東西放進口袋,就連忙趕過去。經過急救,小孩退燒了,他才往回趕,這時已經是半夜了。他來到家門口,正要開門,突然頭部被重重地打了一下,戈拉醫生頓時倒在地上,當場死亡。兇手又在屍體上猛擊幾下,這人正是認為戈拉醫生搶了生意而懷恨在心的坦布斯醫生。
坦布斯醫生知道,警察可以根據屍體判斷死亡的時間。他動了一個腦筋,把屍體拖到浴缸里,用滾燙的熱水泡了兩小時,這樣,可以讓死亡時間的判斷提前幾小時,那時他正在診所上班,沒有作案的時間。烘乾衣服后,他又趁著凌晨,悄悄把屍體拖到馬路上,造成被汽車撞死的假象,這才回到家。
巡邏警察很快就發現了屍體,檢查了死者的全身,從口袋裡發現了一樣東西,很快判斷死者的死亡有蹊蹺,從而認定這不是意外事故,進而抓住了坦布斯醫生。
請問警察最可能是根據什麼,發現了疑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