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以下事件的正确顺序是:
(1)赔偿损失300元(2)乔迁新居(3)起诉到法院(4)吓死兰狐(5)燃放鞭炮
甲到法院起诉乙,要求乙归还三年前所借的5万元,乙予以否认。在法院庭审中应由________来举证证明乙欠甲5万元的事实。
U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侵犯。因为U国宪法没有明确所有人的权利,所以最高法院有时就必须借助于明确的宪法条款之外的原则来使它的判决具有公正性。然而,除非最高法院坚持单一的客观标准,即宪法,否则人们的权利就会受那些具有审判权的人的兴致所摆布。因此,只有明确的宪法条款才能使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既然这些结论相互之间并不一致,那么U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侵犯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本段落得出的新结论的推理是有缺陷的,因为该论述:
一个城市里有十个建筑,把它们从左到右排,最左边是第一位。已知:
1.酒店的不在第三位。
2.商场和地税局中间隔着两个建筑。
3.报社不是第二就是第六。
4.政府在第五位,旁边是法院。
5.写字楼的旁边没有医院,且排号数字是双数。
6.银行不在第一就在第二,因为法院的顺序号是自己的四倍。
7.医院排号是双数且数字比银行排号数字大一位。
请问学校排在第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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