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A,B一共三人一起去一座凶宅探險。其實我並不想去,只是被AB兩人拉著去的,說暑假時光不能太無趣了。
到了凶宅門口,發現一共有兩層。A先走進去看了看,說還有一個地下室。於是我們三人中,膽大的A去了地下室,我在一樓,B在二樓。
我發現了一樓的廚房。我走過去看,發現有個水壺!我看了看,裡面有水!我拿起了水壺,摔倒在地,水灑到了我的小臂上,燙起一片紅腫,冒起白煙。是開水!我被燙的大聲尖叫起來。
A很快上來了,B過了五分鐘也來了。兩人扶我起來,查看了我的傷勢,A拍了拍我棉衣上的塵土,說:「這房子真是詭異!居然有水!還是開水!」B笑了笑說:「沒事!我看到二樓有兩個流浪漢睡在這裡,應該是他們燒開的水吧!」我和A都表示贊同,便離開了。
請問不正常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