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著空駛的計程車,行駛在路上。
在等信號燈的時候,車的後面突然傳來了梆梆梆的聲音。
是誰?警察嗎?這麼想著,我往後面看去,並沒有人。
正在納悶時,突然注意到車的後座側面玻璃上,有個小孩的手印在上面!
新擦乾淨的玻璃,車還沒拉過人,哪來的手印?我嚇了一跳!
顫抖著手拿著抹布伸了過去,擦了擦玻璃之後手印就消失了。
後來想了想,這附近的小孩挺多的,估計是誰在鬧著玩吧。
最近恐怖故事看多了,有點過於敏感了呢。
請問以下最不可能的結論是?
A、小孩進過我的車。
B、發生靈異事件了。
C、小孩還在我車裡。
D、什麼事都沒發生,我想多了。
小金對京劇積極喜愛,甚至到了每天都要看上一兩場京劇才行的地步。有一次受朋友之邀表演京劇《走麥城》,雖然擔任生角,但也非常開心,表演到一半的時候,忽然燈變暗了,小金被捅心臟而死。
等警察來之後,發現小金的臉譜上有一個血手印,經過檢驗,是小金自己主動貼上去的手印,當時與其一起在台上的還有3個人,警察鎖定了這三個人,分別是白百合,黃傑,關心。
請你根據所得到的信息推理出兇手是誰?
A被殺,臨死前將桌子上三支筆夾在了日記本三四頁之間,並按上了手印,一支筆的中間被按上紅色手印,其餘兩隻都是在末尾,以指示兇手,跟他有過節的有,227房的會計B,318房的設計師C,314房建築師D,334房的計程車司機E,你能推理出兇手是哪個房間的嗎?
提起倫敦貝克街221號,人們都知道那是著名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居住的地方。1920年初夏的一天夜裡,在其隔壁220號的公寓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一個孤身生活的婦女在三樓的房間里被刀刺死。卧室的牆壁上清晰地印著一個沾滿鮮血的手印,大概是兇手逃跑時不留神將沾滿鮮血的右手按到了牆壁上吧。「五個手指的指紋都很清晰,這就是有力的證據。」 當刑警用放大鏡觀察手印時,一個站在走廊口、嘴裡叼著大煙斗、彎腰駝背的老頭兒在那裡吃吃地笑著。 「刑警先生,那手指印是假的,是案犯為了矇騙普利司門,故意弄了個假手印,沾上被害人的鮮血,像蓋圖章一樣按到牆上后逃走的。請不要上當呵。」老人好像知道實情似地說道。刑警們吃驚地反問道:「你怎麼知道手印是假的呢?」 「你如果認為我在說謊,你自己把右手的手掌往牆上按個手印試試看。」 「你是幹什麼的?」 「你問的是我?不瞞你說,我以前在這附近住過,正趕上我路過這裡。對不起,我失陪了。」長著鷹鉤鼻子和一副足智多謀的面孔的駝背老人,說完后很快下了樓梯走了。這位看上去有六十五六的老人,走起路來卻顯得那麼健壯。 這個老人就是幾年前剛剛引退回到薩西克斯的偏僻鄉村,以飼養蜜蜂悠閑度日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那麼,福爾摩斯究竟根據什麼證據看破了牆上是假手印呢? 請寫出分析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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