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赤涼羽從網上交了一個網友冀楨,兩人聊得來,於是約了一起見面。見面后冀楨表示很喜歡赤涼羽,想和她在一輩子在一起。赤涼羽說再考慮考慮,冀楨說:你要是不相信的話,我有一個註冊資金一千萬的公司,今天就可以過戶給你。赤涼羽用企查查,查了一下冀楨的公司,確實註冊資金一千萬,已經註冊了五年,沒有任何不良信息。請問:從事業與愛情的角度考慮,赤涼羽應該接受冀楨的愛情和冀楨的公司嗎?
事件二:冀楨的公司基本維持在不賠不賺,Cherry是公司最優秀的推銷員。一天,冀楨對Cherry說: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所以公司決定給你5%的股份。以後努力工作,多勞多得。Cherry問:只給我一個人嗎?冀楨說:不止你一個人,銷售部經理、生產部經理、採購部經理、客服部經理,還有幾個比較優秀的員工,他們都有。你是最優秀的推銷員,所以才給你股份的。冀楨的公司,冀楨持股99%,冀楨的妻子持股1%。Cherry等人想要獲得股份,需要從冀楨手裡購買。現在公司基本維持在不賠不賺,如果大家獲得股份后都努力工作,那麼公司很可能盈利。如果公司盈利的概率大於50%,那就應該購買股份。請問:Cherry應該購買股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