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下列哪些情形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A、15周歲的甲在聚眾鬥毆中致人死亡
B、15周歲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傷殘
C、15周歲的丙販賣海洛因8000克
D、15周歲的丁猥褻婦女阿花
李某為公司倉庫保管員。某日,兩歹徒為逼李某交出倉庫鑰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傷,無奈之中李某搶了路邊正在停車的黃某的摩托車逃走。
問:李某搶走摩托車的行為?
A.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他人車輛,屬於搶劫行為,侵犯他人利益。
B.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他人車輛,屬於盜竊行為,侵犯他人利益。
C.不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摩托車屬於正當防衛,保護了公司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D.不應負刑事責任。李某搶走摩托車屬於緊急避險,損害了他人合法權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權益。
下列情形中,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的一項是?
對下列哪一項的情形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犯下列哪種罪行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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