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職員瑪雅·史密斯在一處公園遭到槍殺。公園裡有一批打太極的人聽到槍聲趕往現場的時候兇手早已逃之夭夭,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證據,連彈殼都被帶走了。
經法醫鑒定,兇器是槍管和槍托都被鋸短、沒有喉縮的雙管獵槍,射擊的彈藥則是LE公司產的12號000霰彈。被害人腹部的多處傷口有全部八粒彈丸,但擴散較大,是近距離射擊。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早上十點半,和大家聽到槍聲的時間相符。
根據槍支彈藥的購買記錄,警方找到了曾與被害人發生嚴重爭執的三個人。
被她無情甩掉的畫家弗蘭克說:「我不是兇手,兇手是洛倫佐。」
因為發現對方出軌選擇離婚的股票商洛倫佐反駁:「才不是我乾的,是格雷格乾的。」
總是不被尊重的飯店服務生格雷格說:「我沒有殺人,弗蘭克才是兇手。」
三個人不在場證明都不夠可靠,而且這六句口供都是一句真話一句假話。
誰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