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51】—— 又是法院推理從1983年至2002年,O省高院規定:對故意殺人罪,除非犯罪時是未成年人、防衛過當、患有嚴重精神疾病或者脅從犯,否則一律判處死刑(含死緩)。假設該條規定嚴格執行,下列情況都有可能發生,除了:
A、成年人李魁因故意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則他至少具有嚴重精神疾病、脅從犯和防衛過當之
B、李某因防衛過當構成故意殺人,被O省高院判處死緩
C、王梅殺害了只會動嘴皮說好話而長期嚴重虐待她和出軌的丈夫,被O省高院執行死刑
D、小侯犯故意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因為他有且僅有自首情節
三個囚犯甲乙丙被關在牢房裡,他們中有一個人被判了死刑,但沒有公布。
囚犯甲問看守,自己被判了死刑嗎?看守表示不能透露,不過可以告訴甲,另外兩個人里,乙沒有被判死刑。
甲聽完變得很沮喪,他說:「原本我有1/3的幾率死刑,現在乙被排除了,我變成1/2的幾率死刑了。」
看守對他嗤之以鼻,說:「別傻了,你被判死刑的概率沒變。」
請問,得知看守的話后,甲的死亡幾率究竟是多少呢?
布魯克被陪審團裁定犯了謀殺罪,法官由此宣布了他的死刑判決。審判剛一結束,法官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坐下來喝了一杯茶。這時,一份晚報送到,法官發現,頭條新聞竟然是:「布魯克有罪,被判處死刑」。法官覺得很驚訝,為什麼剛發生的事情報紙竟能這麼快報道出來,報社是如何做到的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審判時懷孕的女性不會被判處死刑。這是真的嗎?
截至2021年,下列哪個國家的刑法仍然保留死刑?
哪種賊被抓住后可以馬上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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