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16】——弑父惨案
出个简单的,开放题。2006年3月一天,一个女子报警称自己的丈夫自杀了,根据案发现场痕迹判断,死者身中20刀致死。妻子表示丈夫今天早上吵架后自杀了,但警方半个字都不信。很快死者的儿子投案自首,称是自己不堪忍受父亲长期对自己好母亲的家庭暴力才把父亲杀害。
2006的11月,O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杀害亲生父亲且手段特别残忍,理应严惩。鉴于被告主动自首,且被害人长期对被告及家庭成员施暴有重大过错,因此核准S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害人妻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问:警方怎么当场看出来被害人妻子供述有疑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