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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知識 原創
於 2024-09-21 16:03提供 來源:33IQ網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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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省迷案 138】—— 法院推理新編(4)
法律規定:二審案件即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也要對全案所有被告進行審查。收到一審判決后,如果被告想上訴,必須在10日內提出。
2023年4月25日,S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並宣判了一起殺人案。被告人曹萍婚後多年無端遭到丈夫馬永成的虐待,案發當天晚上馬永成回家無故吵鬧,並強迫曹萍立即離家。曹萍一怒之下用板磚打擊丈夫腦部數下,致馬永成死亡。事後,曹萍將作案事實告訴哥哥曹威,曹威幫忙作偽證。本案案情複雜,由院長韓成鋼進行審判,法院認為,曹萍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應嚴懲。鑒於曹萍在長期受到馬永成毆打和虐待的情況下,對家庭暴力應採取正當合法的途徑解決缺乏認識,案發當天盛怒之下殺人,屬於激情殺人,被害人有嚴重過錯,可以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曹威構成偽證罪,鑒於其也經常遭馬永成騷擾,出於同情而犯案,因此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宣判后,曹萍以量刑重提出上訴,曹威在十日內沒有上訴,表示服判。但9月27日,法警通知曹威到庭參加二審案件。O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連勝昌經過終審,認為曹萍因遭受嚴重家庭暴力,身體、精神受到重大損害而故意殺害施暴人,犯罪情節不是特別惡劣,手段不是特別殘忍,可以從輕處罰;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認罪悔罪,可以從輕處罰。原判認定曹萍犯罪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判決正確。曹威構成偽證罪,鑒於事出有因主觀惡性不大,可以從輕處罰,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發後,曹威疑惑不解:「我妹妹維持原判我能理解,但為什麼我明明沒上訴卻要再次出庭啊?」經過律師的解釋,他才恍然大悟。
問:曹威錯誤假設了什麼導致他疑惑不解?

標籤: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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