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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知識 原創
於 2024-09-29 13:58提供 來源:33IQ網
極易
(36)

【O省迷案 154】—— 殺手的爭辯
2024年7月12日,S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呂象筍於5月初在路上持刀捅傷奈晴(見O省迷案 28),隨後因為撒謊被識破而逮捕。
檢察院指控呂象筍犯故意殺人罪,但呂象筍不服,以「自己僅僅造成被害人輕傷,應當定故意傷害罪,因為故意殺人未遂至少要導致被害人重傷,否則體現不出故意殺人的犯意。」
S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呂象筍的自辯不成立,其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犯罪未遂,可以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
問題是,呂象筍的辯護意見是否有理?

標籤: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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