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208】—— 漁夫遭殃
周愚是個漁民,常年住在S市淡江邊的一艘漁船上。2023年10月22日,一個叫羅改蛙的毛頭小伙因為囊中羞澀,突發邪念,跑到漁船上威脅周愚交出財物。周愚為了送走這座瘟神,交出了身上所有的580元。等小伙走後,周愚選擇報警,羅改蛙很快落網。
2024年1月,S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羅改蛙已經構成搶劫罪,且有入戶搶劫的加重情形,因此應當嚴懲。考慮到其坦白認罪,且周愚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諒解,因此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羅改蛙不服,以自己不屬於入戶搶劫、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7月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問,本案判決是否存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