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268】——硫酸之謎
諸葛明是S市一個住戶。他倒算不上壞人,但做事偏激,仇人不少。2017年11月1日,有人往他臉上潑了硫酸,致其面部嚴重燒傷。好在經過治療,沒有生命危險,但硫酸毀容是極其惡劣的刑事犯罪,給受害者帶來的傷痛一丁點也不亞於故意殺人,所以警局高度重視。
根據諸葛明的證言,行兇者全身沒有一處裸露的皮膚,帶著頭套,露出的兩隻眼睛上還戴著墨鏡。原本他以為那人拿著的是普通玻璃杯,沒想到一下子就潑出硫酸。自己只記得那個人走路一瘸一拐,而警方也在附近一處監控發現了這種走路姿態的人。鄧斯維警官在案發地附近排查,很快鎖定了一名嫌疑人朱載樹。
朱載樹與諸葛明積怨很深,因為諸葛明懷疑他偷東西,給他家門口裝監控,而且拒絕拆除。不僅如此,諸葛明還到處散播朱載樹有盜竊癖的消息,導致朱載樹被公司辭退。然而,不爭的事實是,朱載樹根本沒有瘸腿,因此他壓根不承認自己是嫌犯。警方請來專家,專家認定監控中的人不可能是裝出腿瘸的,因為偽裝不能裝出那麼自然。
刑警劉穩決定試一試,根據間接證據把朱載樹移交給檢察機關。S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無法證明被告人是瘸子,因此宣告被告無罪。但是市檢察院提出抗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本案間接證據充分,而監控內容不足以證明被告人是瘸子,因此撤銷一審判決,認定朱載樹構成故意傷害罪,後果極其嚴重,因此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問——本案真的可能是朱載樹榦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