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292】——留面子效應
下定義——留面子效應指當人們感覺自己想提出的要求可能過高,就故意提出一個更高的要求。當對方拒絕那個超高要求后,提出者退一步,提出原來預計的要求。對方感覺條件相對好接受,就同意了提出者原本打算提出的要求。
下列不屬於屬於留面子效應應用的有幾個?
①拓跋宏(元宏)提出南征,群臣普遍反對。後來元宏提出遷都洛陽的條件,大家接受。
②F高中的李成焙以自己數學考了140分為由,請家長買條狗。家長拒絕,李成焙轉而提出買玩具狗,父母答應。
③李濤考得很差,為了回家少挨罰,刻意在路上用零花錢給父母買了一束花,回家后把父母哄高興了再公布成績。後來父母看在他的表現上,把揍一頓改成罵一頓。
④2025年2月14日,甄某殺夫死刑案在O省高院二審。辯護律師以被害人長期虐待和重婚有嚴重過錯和甄某主動自首等為由請求改判情節較輕,被省檢察院拒絕。后律師提出被害人有過錯,且被告主動自首並取得家屬諒解,有從輕情節,被O省高級人民法院採納,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