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原創系列 113】—— 不攻自破
這案子相對早一點,是2010年的。那時候薩特星還叫母豬星,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叫王等的作者被殺。實際上,王等相當討人嫌,因為他的文章就是三流作家,還自比帕慕克,說什麼《我的名字叫紅》裡面也是各種男歡女愛亂七八糟的。
2010年2月1日,王等參加了一場作家交流會。這個交流會實際上是受總督伯根松的監控,因為與會的都是三流作家,對神秘世界的主流觀點進行抨擊。伯根松安插了一些密探,打算搜集證據起訴這群人。沒想到,當天下午,王等倒斃在賓館內。實際上,按照神秘世界法律,出版非法刊物的量刑也就是五年至無期,沒有死刑,王等沒被起訴,反而先死了。由於密探都在整理材料,實際上有作案嫌疑的就四個人,也就是王等的狐朋狗友——趙加法、劉商、賀蘭公式和費馬虎。這四位都給出了不在場證明,且聽之。(為防止打草驚蛇,警方並沒有說會上有密探的事)
趙加法——「我下午四點應該在逛商場,我去了一家叫蝸小牛居酒屋,不知道監控能不能拍到我。」
劉商——「我下午在睡大覺,結束的時候都兩點半了,我睡到五點多起來覓食。」
賀蘭公式——「別提了,下午四點我參加了個拍賣會,賣一個宋代龍泉窯丁午年的筆筒。我要是狠狠心出高價買下來,現在就賺了啊!」
費馬虎——「我下午四點開車去機場,沒想到車半路拋錨了,後來在4S店修理。要不是車壞了,你們想找我問話都找不到。」
問,誰的口供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