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廠被人縱火燒毀,警官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賈六。
「你是賈六嗎?」警官問道。
「是的。你們有什麼事嗎?」賈六問道。
「我們來調查一起縱火案。請問今天凌晨4 點左右,你在哪裡?」
賈六不慌不忙地回答:「我在家裡啊!我可以自己證明自己的。」
賈六把警官帶進了屋子,拿出一疊照片說道:「正巧,我今天凌晨早起,拍攝我種的牽牛花開花的情景。牽牛花總是在凌晨4點左右開花,一個小時以後開花結束,這是我拍下的 照片。」
警官仔細察看了照片,確實是今天凌晨拍攝的;他又核對了拍照用的相機,確定沒有自動拍照的可能。
「這麼說,這個案件和賈六沒有關係了。」警官放下了手中的照片,「4 點45 分拍照才結束,而這時候火災已經發生了,賈六不在場的證據是成立的。」
隨行的老巡警李偉微笑著搖了搖頭:「不,恰恰相反,我覺得賈六是縱火犯。想想看,在凌晨4 點鐘,誰會捨得離開溫暖的被窩,給牽牛花拍照?」
「可是,他有不在場的證據啊!」警官看著那些照片,有點摸不著頭腦了。
你知道賈六是怎麼製造出不在場的證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