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上九點,李督察和往常一樣在家中書房裡閱讀書籍,正看得入神,忽然停電,四周一片漆黑,這時忽然一聲巨響,連窗戶的玻璃都被震的粉碎,李督察連忙出去看個究竟。原來是鄰居的房子爆炸著火,看到這種情況,他不敢怠慢,馬上跑到現場。
根據現場看,這很可能是一樁有計劃的謀殺放火事件,因為裡面住的一位獨居老婦人被燒死在寢室里,法醫解剖的結果,驗明是死因是煤氣中毒。她是否自己先放煤氣自殺?這也不見得,假使是自殺,那煤氣怎麼會爆炸呢?而且冒出火苗的寢室,只有電話和放器具用的一個木盒子而已,別無他物,而發生爆炸時,這一帶正停電,也不可能是因為漏電而發生煤氣爆炸,引起火災的,看樣子可能是有定時炸彈之類的東西爆炸。
李督察參加了此案的偵破工作。
他認為最有可能的嫌疑犯是被害者的侄兒,也就是她唯一的財產繼承人。因為外出,被害者有許多寶石股票都寄存在銀行,並且投了壽險,而且指名的領款人也是她侄兒,由此推測很可能是她侄兒為了急於得到這份產業而下毒手。我們刑警雖有此種看法,可是事件發生的時刻,這位嫌疑者不再現場,而且有有力的證據證明他當時在別處。當時他住在一家旅社裡,這家旅社距離現場有10公里之遙,而且旅社的服務生也出來作證,當時他確實在旅社裡。
你知道兇手是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