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与错放】
“误判”是把无罪者判为有罪;“错放”是把有罪者判为无罪。
一个完全公正的法院,就应该要“没有误判,也没有错放”。
某国的司法机关每年计算“误判率”和“错放率”来评核各法院的司法公正度,为了简化评核的流程,他们提案“只用误判率来评定各法院的司法公正度”,同时提出了以下几项论点来佐证:
论点1:“误判”冤枉好人又放过坏人,“错放”只是放过了坏人,所以“误判”比“错放”严重;
论点2:各法院的错放率相差不大;
论点3:错放率高的法院,误判率也会高。
请问:若以上论点皆为事实,你觉得哪一(几)项能够支持这个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