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偵探波爾博士出了個案例: 我有個案子,被人動過手腳,看起來像是自殺。 杜菲的屍體於晚上8時在公園的一張椅子上被人發現,一顆子彈穿過他的左鬢角。他的右臂自一月前的一次意外事故之後,從指尖到肘部都裹上了石膏。屍體被發現時,這隻骨折的手臂擺在膝蓋上,左手握著一把手槍。
我判斷兇案大約是發生在晚上7時,我從死者口袋中的東西,推斷他是在浴室中被謀殺的,然後移屍到公園。我看出杜菲的衣服是他斷氣之後才穿上的,所以他斷氣時必定沒有穿衣服,應該是在洗澡時被殺的。他浴室里的血跡,證明了我的推斷。
你一定會問、他口袋中什麼東西證明他是被謀殺,而不是自殺?他的左褲袋裡有4張1元的紙幣折在一起,還有5角2分硬幣;他的右褲袋裡有一條紙巾和一個打火機。
你能看出兇手出了什麼紕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