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深夜,伦敦一家商店的财会室突然起火。虽经值班会计奋力扑救,仍有部分账簿被大火烧毁。警官向浑身湿透的值班会计询问案情。“前几天,我就发现室内的电线时常爆出火花。今天,我将全部账簿翻了出来,堆在外面,准备另换一个安全的地方,不料电线走火,引燃账簿,酿成火灾。幸亏隔壁就是卫生间,我迅速放水,把火扑灭,才未酿成大祸。”“你能肯定是走电失火吗?”警官追问。“能。我们这里没有抽烟的,又没有能自燃的其他物品和电器。对了,我刚才进来救火时,还闻到了电线被烧后发出的臭味。”“够了!”警官呵斥道,“你是因为担心自己的贪污问题暴露而故意纵火的吧?”请问警官是如何得出这一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