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的一家廉價旅館里,一個舞女被人殺害了。她是被人用銅製的燭台打暈在床上,然後再用枕頭蒙住臉窒息而死。嫌疑犯有四個人:一是中年銀行家,有人看見她和舞女一起進旅館;二是旅館的一個年輕雜役,他曾到舞女的房中修電視;三是和舞女感情不錯的花花公子,他也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四是旅館里一個開電梯的小姐,她和雜役要好,並且和舞女不和。經過調查發現:舞女被害時,沒有塗口紅;發現屍體時,電視正在播古典音樂節目。你知道兇手是誰么?
50歲的米傑收到了一封函件,但這是30年前所寄出的。來信的人是何斯,這令米傑很震驚。因為29年前,米傑在春遊時親手殺死了何斯,那時他年少氣盛,誤將何斯推下懸崖。這信是在此前一年何斯寄出的,說他將會送給米傑一箱黃金。而米傑就是為了佔有這一箱黃金從而殺死何斯。米傑很懊悔,因為他原無須殺人的,這封信一直沒有寄到米傑手中,直至最近郵局通知他有這樣的一封信。米傑非常痛心,因為他竟殺了他最要好的朋友。至於何斯,是殺了當時的郵政局長而得到這箱黃金的。你能猜透當中發生了什麼事嗎?可能你會有重大的發現。
我抱著電飯鍋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鄉間夜路上,「媽蛋!」我低聲咒罵,剛搬到鄉下就是不方便,啥啥都沒有,雖然聽鄰居說那家雜貨店店主是個奸商,可也畢竟是附近唯一的店面。
現在好了,在那買的電飯鍋一插就是壞的,找他卻連店都關了,東西沒換成,還有東西沒買……倒霉透頂好不。算了,天也不早了,回家就睡覺,明天再找他算賬!回家,開門,放下東西,脫衣,上床……躺被窩裡玩會手機吧,唉,還是算了。睡覺吧。
請問「東西沒換成,還有東西沒買」,我打算買的東西是什麼呢?(線索遍布整篇)
李某揪張某到縣衙門,說他偷豬。張某說:「偷豬人偷豬時總是將豬背在肩上,可是我瘦骨伶仃,手無縛雞之力,如何偷得動那60多斤重的豬呢?」知縣認真打量了他一會兒,說:「對,確實如此。我也聽說你向來清白無辜。可憐你家境貧困,今賞你10千錢,回家好好做點小本生意吧!」此言喜得張某感激不盡。當他彎腰把那堆銅錢套在肩上,背起就要走時,知縣突然大喝一聲,判了他的罪。你知道這是什麼道理嗎?
今天早上在墓地場發現一具屍體,屍體脖子上有脖子上有一根繩子套著且有勒痕,現場沒有打鬥痕迹,屍體旁邊的墓碑上有死者的血跡,估計死者的頭部撞擊過這個墓碑,屍體頭部腦後下有傷口。而聰明的無名一看就知道死者的死因了,你知道是什麼嗎?
神偷從芝加哥美術館輕而易舉地盜出一張世界名畫,驅車上了高速公路向東逃往紐約。進了紐約州后,沒想到卻在那兒碰上了福爾。「喲,真是有緣千里來相會呀,沒想到又在這兒相見了,是駕車旅行吧?」福爾湊上搭訕。「是的。剛好……呀,怎麼都這個時間啦!對不起,我失陪了。」神偷看了看手錶,慌忙起身要走。福爾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攔住了他。「那件事不是已經幹完了嗎,還是不必那麼急著走吧?」「啊,你指什麼?」神偷心裡惦記著放在汽車後備箱里盜來的畫,可表面依然故作鎮靜。「剛剛電視新聞里說,昨天夜裡芝加哥美術館的一張名畫被盜,難道那不是你的拿手好戲嗎?」福爾盯著神偷的臉,笑呵呵地說。「你這是什麼話?我這一個星期根本就沒離開過紐約。」「裝傻也沒用,你去過芝加哥,你手上的表已經告我了。」福爾直截了當地挑明了。那麼,理由何在?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