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煙廠發生了一起兇殺案。在一所公寓5樓的一個房間里,雪茄煙廠的一位會計師背部被刺了一刀,伏在寫字檯上死去。發現屍體的時候是下午4點鐘左右。當時桌子上的煙灰缸里放的一支大雪茄還在燃著。煙前端留著1厘米長的煙灰。「根據煙灰的長度判斷,這支雪茄煙點燃后還不到10分鐘。」「那麼,就是說罪犯殺害會計師以後逃跑的時間是3點50分左右了。」刑警們檢查了這支雪茄煙。然而,屍體解剖結果表明,死亡時間是下午1點左右,並且一天後逮捕了兇手。他交代說是下午1點半離開作案現場的。那以後,他有確實的當時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如果是這樣,兇手是怎麼在離屍體被發現的下午4點鐘的10分鐘之前去點燃雪茄煙而逃走的呢?刑警們感到奇怪。但當他們發現了寫字檯旁放著一架天體望遠鏡的時候,馬上就解開了案件之謎。「不錯,這架天體望遠鏡的前端是面向西南方向的玻璃窗的,這樣便可以識破兇手的作案手段了。」真相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