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漢湯森嗜好飲酒,但逢飲必醉,逢醉必大吵大鬧,惹來各住戶的不滿。
今夜,他又飲得酩酊大醉了,吵嚷片刻后返回房間休息。翌日中午,清潔工人打掃房間時,走到湯森房門,拍門良久仍沒有反應。待推開了門一看,嚇得清潔工人大聲叫喊。原來她發現湯森躺在地上,頭被劈破,鮮血滿地,一把斧頭放在他的身旁。
清潔工人嚇得奪門大叫,鄰居張先生及管理員聞聲跑到現場,看見有命案發生,急忙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從房內環境推測,兇手與死者曾有過激烈的打鬥,可是屍體卻不見了,只找到留在現場地上的一張紙,上面用中文寫著:"我要為長靴復仇而處罰你。"
奇了,屍體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了哪裡呢?屋內又無血跡可尋,搜查全屋也不見屍體。紙上寫著的"長靴"是什麼意思?一連串問題困擾著辦案的探員?你能替他們解開疑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