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密探开始调查凯恩有无充当间谍的行为。在调查期间,警方发现凯恩自杀身亡,有畏罪之嫌。但他死前坚称自己不是间谍,所以至今还未缜密思维第七章定罪。凯恩死在他的寓所之内,由于他爱好整齐和有洁癖,家内井井有条,一尘不染。他死在床上,安然而又有条不紊地盖着一张床单。床头柜上是半杯牛奶和一个八十粒装的空安眠药瓶。联邦密探也曾检验过现场,发现并无半点可疑,只是觉得他没理由在定罪之前自杀,这等于“认”了罪。但一个微小的破绽使联邦密探恍然大悟,凯恩被杀的可能高于自杀。你能找到破绽吗?
小明长大后当了缉毒警察,一天他接到任务,要求去打击毒枭据点。已知据点在城外一贫民窟中,贫民窟的房屋密密麻麻,情报显示据点在贫民窟中的一个篮球场附近,具体位置不确定,篮球场靠近一所中学,那里只有两所学校,隔得比较远。
那天是星期一上午10点,当他带领队员小心接近那里后,发现孩子们在愉快地打篮球,都是13、14岁的大孩子,没有什么异样,篮球场后面十几米的学校中国旗高高挂起,周围有好几家房屋,其中有一家房门开着,门口坐着一位织毛衣的妇女,还有一家从中传来骂声,似乎是谈生意失败了,其余几家都窗扉紧掩。接着有辆校车从他们身旁开过远去,打篮球的少年中有一人抬头望了望。
一切都很正常,但,小明突然说:“走!大家跟我来!”
接下来?
圣诞节之夜,将近7点了,警察局突然接到一个画家的电话。“警官先生,当我离开家,到100米外的一个单身独居的年轻寡妇家借打电话时,发现这寡妇躺在床上死了。”警官很快就赶到了现场。验尸结果,推定死亡时间是当天下午5点前后。这天,从天一亮就开始下雪,直到下午4点才停,雪积了30厘米高,这寡妇的家就像被雪围住的密室。警官查看四周后发现,除了画家去借打电话时留下的深深的脚印外,没有任何痕迹。那么杀人凶手在5点钟的时候,是如何进入寡妇家,而又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呢?警官百思不得其解,只得请教大侦探柯南。柯南来到寡妇家,查看了现场后,便指着地上的脚印问画家:“这就是你当时来借打电话留下的脚印吗?”“是的,”画家说,“要是你不信,我再走几步给你看看。”说完,画家又踩着积雪走了起来,脚印较第一次的明显浅了许多,柯南也一本正经地仔细查看起来。看着,看着,突然他指着画家对警官说:“杀人凶手就是他!”柯南凭什么说画家就是凶手呢?
一天晚上,有个50来岁的男人走进派出所,脸呈悲伤神情,眼含痛苦泪水,以低沉而颤抖的声音向正在值班的警察申报妻子死亡,同时递上了医院的死亡证,要求开个证明,以便将尸体运往火葬场。警察朝来人投去审视的一瞥,探测到一种异常的迹象,决定查个水落石出,于是就找个借口让来人先回去,随后立即向值班长报告。在院里,警察看到死者安详地躺在那里,并无异常迹象,口中也无异味。病历证实死者确有心脏病史,医生认为可能是正常死亡。而死者的姐姐经警察耐心开导,却讲出了自己的疑惑。于是进行了尸检,果然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山萘。警察从哪里发现了疑点呢?
最近李某外出旅行一个月,不能亲自养狗,所以委托好友张某代劳。旅行回来后的一个星期一中午,会计师李某在同别人通电话时,被他的狗咬死。警官检查了现场,听了张某的报告:他在星期一的早晨,把狗带回李的家中,而李被狗咬死时,张正在研究所实验室里,研究所离李家有5公里之遥。纵使李不在家的一个月中,张刻意将狗训练成会咬人的狗,也不可能从5公里之遥的地方,发号施令指挥狗咬死李某。警长干净利落地肯定了真正的凶手就是张某,是他设下圈套,让狗咬死了李某。警长是怎样判断的呢?
布莱克探长接到他的朋友--收藏家凯恩的电话,说有一枚稀有的古金币要拿到市场拍卖,为了安全,请探长陪他一起去。 探长下午如约赶到,想不到呈现在眼前的竟是凯恩的尸体。他被钝器击中,死了不到半小时。 探长翻转凯恩的尸体,发现上衣翻领上有一枚绿色三叶形的徽章,徽章后面有一样东西闪闪发亮,仔细一看,正是那枚古金币,藏在徽章的夹层中。他将金币放回原处,又把尸体脸朝下翻回原状,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死者身上外翻出来的衣兜。 当他察看这位独居死者的厨房时,凯恩的侄子汤姆走了进来,见状惊问是怎么回事。探长从碗橱里取出一个茶叶罐,打开盖子让汤姆拿着, 自己则边从罐中取茶叶,边说:"今早上,你叔叔打电话叫我下午来陪他到市场拍卖一枚古金币,很显然,凶手抢到我的前面。看来凶手是搜遍了尸体,但一无所获,因为你叔叔没有把金币放在衣兜里。" 探长停顿片刻,将一壶水放在炉子上说:"你替我把它拿出来吧,它就藏在叶子下面。"汤姆立即放下手中的茶叶罐,离开厨房。过了一会儿,他从叔叔身上找到了金币。 "为什么要谋杀你叔叔?"探长厉声责问汤姆。请问,探长为什么认定汤姆是凶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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