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密探開始調查凱恩有無充當間諜的行為。在調查期間,警方發現凱恩自殺身亡,有畏罪之嫌。但他死前堅稱自己不是間諜,所以至今還未縝密思維第七章定罪。凱恩死在他的寓所之內,由於他愛好整齊和有潔癖,家內井井有條,一塵不染。他死在床上,安然而又有條不紊地蓋著一張床單。床頭柜上是半杯牛奶和一個八十粒裝的空安眠藥瓶。聯邦密探也曾檢驗過現場,發現並無半點可疑,只是覺得他沒理由在定罪之前自殺,這等於「認」了罪。但一個微小的破綻使聯邦密探恍然大悟,凱恩被殺的可能高於自殺。你能找到破綻嗎?
小明長大后當了緝毒警察,一天他接到任務,要求去打擊毒梟據點。已知據點在城外一貧民窟中,貧民窟的房屋密密麻麻,情報顯示據點在貧民窟中的一個籃球場附近,具體位置不確定,籃球場靠近一所中學,那裡只有兩所學校,隔得比較遠。
那天是星期一上午10點,當他帶領隊員小心接近那裡后,發現孩子們在愉快地打籃球,都是13、14歲的大孩子,沒有什麼異樣,籃球場後面十幾米的學校中國旗高高掛起,周圍有好幾家房屋,其中有一家房門開著,門口坐著一位織毛衣的婦女,還有一家從中傳來罵聲,似乎是談生意失敗了,其餘幾家都窗扉緊掩。接著有輛校車從他們身旁開過遠去,打籃球的少年中有一人抬頭望了望。
一切都很正常,但,小明突然說:「走!大家跟我來!」
接下來?
聖誕節之夜,將近7點了,警察局突然接到一個畫家的電話。「警官先生,當我離開家,到100米外的一個單身獨居的年輕寡婦家借打電話時,發現這寡婦躺在床上死了。」警官很快就趕到了現場。驗屍結果,推定死亡時間是當天下午5點前後。這天,從天一亮就開始下雪,直到下午4點才停,雪積了30厘米高,這寡婦的家就像被雪圍住的密室。警官查看四周后發現,除了畫家去借打電話時留下的深深的腳印外,沒有任何痕迹。那麼殺人兇手在5點鐘的時候,是如何進入寡婦家,而又沒有留下任何痕迹的呢?警官百思不得其解,只得請教大偵探柯南。柯南來到寡婦家,查看了現場后,便指著地上的腳印問畫家:「這就是你當時來借打電話留下的腳印嗎?」「是的,」畫家說,「要是你不信,我再走幾步給你看看。」說完,畫家又踩著積雪走了起來,腳印較第一次的明顯淺了許多,柯南也一本正經地仔細查看起來。看著,看著,突然他指著畫家對警官說:「殺人兇手就是他!」柯南憑什麼說畫家就是兇手呢?
一天晚上,有個50來歲的男人走進派出所,臉呈悲傷神情,眼含痛苦淚水,以低沉而顫抖的聲音向正在值班的警察申報妻子死亡,同時遞上了醫院的死亡證,要求開個證明,以便將屍體運往火葬場。警察朝來人投去審視的一瞥,探測到一種異常的跡象,決定查個水落石出,於是就找個借口讓來人先回去,隨後立即向值班長報告。在院里,警察看到死者安詳地躺在那裡,並無異常跡象,口中也無異味。病歷證實死者確有心臟病史,醫生認為可能是正常死亡。而死者的姐姐經警察耐心開導,卻講出了自己的疑惑。於是進行了屍檢,果然在死者的胃裡發現了山萘。警察從哪裡發現了疑點呢?
最近李某外出旅行一個月,不能親自養狗,所以委託好友張某代勞。旅行回來后的一個星期一中午,會計師李某在同別人通電話時,被他的狗咬死。警官檢查了現場,聽了張某的報告:他在星期一的早晨,把狗帶回李的家中,而李被狗咬死時,張正在研究所實驗室里,研究所離李家有5公里之遙。縱使李不在家的一個月中,張刻意將狗訓練成會咬人的狗,也不可能從5公里之遙的地方,發號施令指揮狗咬死李某。警長乾淨利落地肯定了真正的兇手就是張某,是他設下圈套,讓狗咬死了李某。警長是怎樣判斷的呢?
布萊克探長接到他的朋友--收藏家凱恩的電話,說有一枚稀有的古金幣要拿到市場拍賣,為了安全,請探長陪他一起去。 探長下午如約趕到,想不到呈現在眼前的竟是凱恩的屍體。他被鈍器擊中,死了不到半小時。 探長翻轉凱恩的屍體,發現上衣翻領上有一枚綠色三葉形的徽章,徽章後面有一樣東西閃閃發亮,仔細一看,正是那枚古金幣,藏在徽章的夾層中。他將金幣放回原處,又把屍體臉朝下翻回原狀,若有所思地凝視著死者身上外翻出來的衣兜。 當他察看這位獨居死者的廚房時,凱恩的侄子湯姆走了進來,見狀驚問是怎麼回事。探長從碗櫥里取出一個茶葉罐,打開蓋子讓湯姆拿著, 自己則邊從罐中取茶葉,邊說:"今早上,你叔叔打電話叫我下午來陪他到市場拍賣一枚古金幣,很顯然,兇手搶到我的前面。看來兇手是搜遍了屍體,但一無所獲,因為你叔叔沒有把金幣放在衣兜里。" 探長停頓片刻,將一壺水放在爐子上說:"你替我把它拿出來吧,它就藏在葉子下面。"湯姆立即放下手中的茶葉罐,離開廚房。過了一會兒,他從叔叔身上找到了金幣。 "為什麼要謀殺你叔叔?"探長厲聲責問湯姆。請問,探長為什麼認定湯姆是兇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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