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號某B市的張某被殺害,死亡時間是晚上凌晨3:30分左右,兇手在現場留下指紋,警方經調查,指紋是A市李某的,隨後立即到李某家。 警方對李某進行了詢問。李某:昨天我2:30分起床,再拿照相機拍攝到小院里月季花,因為這花是每年每月每日定時開花的,今天晚上2點35分就是月季花的開花時間,我就把開花的過程拍下每3分鐘拍一次,這些就是照相機拍攝花的照片。警方經調查得知,李某說的都屬於事實,但李某的指紋卻在案發現場,從A市到B市最快也要1小時,照片的情景和環境都與李某家的院子一樣。
請推理:兇手是不是李某,如果是,那麼他怎樣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