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官人,今天又被那個該死的上司罵了。哼,改改改,就知道改,弄得我焦頭爛額,這個月的獎金又泡湯了。
回到家,一想到那個令人討厭的女鄰居蜀黍,我不小心把煙頭丟在她家門口了,她就和我吵了起來,最後大打出手,真煩。
因為該死的上司老A,所以我住的房子還是和幾個人合租的,人員還經常變動,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有搬走的、搬來的。除了我,還住著瘋神、葉子、墨雨、青衣、水鏡。最後兩人是女生,其他是男生。不過,這幾人都有些神經兮兮的。
「回來了?」水鏡在做飯,頭也不抬。
「你就別拿別人撒氣了,好容易讓你做一次飯,你還抱怨天抱怨地的!」我氣不打一處來。
「喲喲喲,怎麼了?」水鏡狠狠瞪了我一眼,繼續做飯。
其他幾個人,墨雨坐在沙發上悠閑地看書;葉子看都不看我們,只顧寫字,青衣在一邊看他。
「飯好了,叫瘋神下來吃!」水鏡把飯鏟子一丟,狠狠瞪了葉子一眼,葉子沒理她。
「我去叫。」青衣上了樓,過了一會兒,卻又下來了,說:「門鎖上了。」
我們砸開門,只見瘋神表情恐怖,死去多時了。
我們慌忙報警,警察在瘋神桌子上發現一串死亡訊息:5UJNH11G
大家都看不懂,嫌疑人自然是我們,大家和瘋神關係都不太好,輕的吵嘴,重的又打又砸鬧得翻天覆地,有一次還被那個該死的女鄰居投訴了。
「我覺得,兇手是這個人。」青衣小聲對葉子說道。
果然,兇手就是那個人。
那麼問題來了,兇手是誰?